“感谢检察院,让我奔波了大半辈子的养老待遇问题终于有了着落,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终于可以安享晚年了!”在电话回访里,63岁的胡某娜激动而哽咽着向检察人员说道。至此,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三十余年的行政争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事情回到35年前,1987年,当事人胡某娜与其所在的黄石市某学校因工资待遇问题发生劳动争议,为此胡某娜多次申诉、提起诉讼。2006年,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该校按规定补发胡丽娜的工资、津贴、补贴直至恢复胡丽娜的工作之日止。然而该校并未实际履行判决内容,直至2017年,人民法院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待遇扣划某学校应当支付给胡某娜的工资待遇后,以胡某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裁定终结本案。然而,于胡某娜而言,其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因没有单位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意味着,其成了被国家社会福利遗漏的“个别人”。
不得已,胡某娜再次开始了其漫长的申诉之路。
2021年,胡某娜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法院作出的判决内容为恢复劳动关系,然而实质上胡某娜的诉求早已变成了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人民法院对其退休待遇问题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故检察机关未支持胡某娜的监督申请。
“这个案子不能一结了之,我们必须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退避思想,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去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屈珉说。
为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办案人员多次与黄石市某校进行了沟通联系,了解到该校现任领导对胡某娜事件高度重视,同时该校也表示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共同推动胡某娜事件的解决。随后检察机关组织该校及其上级主管行政部门、黄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律师代表、人大代表组成的听证团等共同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取大家对解决胡某娜的退休待遇问题的相关意见。
但由于本案时间跨度太长,关于胡某娜以何种标准、以何种身份享受退休待遇,无标准可依、无迹可循,案件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为了彻底解决胡某娜的养老问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黄石港区检察院经过检察长批准,依法向黄石市某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依规推进落实胡丽娜的退休待遇,予以提存。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事,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跟踪监督,以我管促都管,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多赢双赢共赢”,该院检察长尹义林强调。
在这一要求指引下,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人员始终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及时掌握事件推动进展,并认真传达最高检关于“护航民生民利”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8月,胡某娜事件迎来了新的转机,经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最终确定了胡某娜的退休待遇发放标准及发放方式。事隔35年,胡某娜终于盼到了问题得到解决的一刻!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这是“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的一个缩影,也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黄石港区检察院必将继续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传递司法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文字:李子云、李方汉
摄影:李方汉
编辑:张曹卉萌
审核:吴丽君
标签: 黄石港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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