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
以“人口集中、集聚产业、
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为目标,
(相关资料图)
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对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
和高校毕业生购买
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实施补贴。
截止目前,经京山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房产及人社等部门认真审核、协调配合,市财政部门克服财政收支压力大等困难,千方百计筹集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分五批次对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对象共320人,其中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316人,高校毕业生4人,发放购房补贴646万元,其中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632万元,高校毕业生14万元。
凡符合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房补贴条件的人员,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2万元/户给予补贴;凡符合申请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在京山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承诺在京山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就业人员工作服务时间自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自主创业人员工作时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申报,由个人申请,并提供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集中受理。经公安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人社部门审核,为方便群众办事,在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
通过实施财政补贴,
促进京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促进人力资源集聚
二十条措施的落地生根,
切实为人民群众纾困。
来源:京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凯 殷鸿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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