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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动态:一部一品|“钻、跳、化”三字诀,写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时间 2022-10-18 16:47:33 来源: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每天,恩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干警们都在与这些群众身边常见多发的案件打交道。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就是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而今,小案精办,已经逐渐成为该院第一检察部的共识。

在办结、办好个案的基础上,他们认真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探索出“钻、跳、化”案后三字诀:扎实钻研做优类案分析,立制规范提高办案效率;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将检察办案监督融入市域治理;结合日常办案,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和释法说理工作,致力于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相关资料图)

“钻”透类案

合并“同类项”提升办案质效

“三个人实施盗窃是通过分头作案、各自销赃,不应该适用共同犯罪。”

“相反,我认为三人事先预谋、分摊费用租车前往作案地点,都选在相对集中的区域,以方便一起逃窜,而且都是惯犯、累犯,社会危害性大,为体现刑法的惩前毖后,应该认定为共同犯罪。”

刚一上班,第一检察部的会议室已经传出激烈的讨论声,这是该部门的常态——“会诊把脉”。这种时候,干警们都会放下手头的案件,主动参与到日常的案件讨论,大家都清楚,这不仅仅是帮别人“支招”,更是自己学习、办理类案的参考。

部门内高频率的讨论会,逐渐进化为全院常态化的案例研讨,从个案办理的“抽丝剥茧”到类案研究的“层层推进”中,干警们盘问题、盘规律、盘收获,探索出了一套案件复盘工作机制。

“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上游犯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下游犯罪,由此形成多层级犯罪链条的应当认定犯罪存在关联,公检法机关可以并案处理。”

不久前,针对“跑分”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受理量剧增的情况,该院召开案例研讨会,推选检察官助理马武阳对两高一部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的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进行领学,以该院办理的多起跑分团伙案件作为“活教材”,就该类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等进行集中学习、讨论。

会议汇总了该类案件在认定主观故意、金额计算等方面存在的争议,并就办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的主观方面明知认定、立案标准、证据标准、有无羁押必要性等问题整理出了具体意见。随后,在与恩施市公安局、市法院的联席会议上,三家就上述问题基本达成一致。这是该院成功以个案复盘带动同类案件归纳总结,并反哺办案实践的一个缩影。

除了对案件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的复盘,第一检察部还围绕个案办理中积累的案卡填录、案件办理流程等程序规范问题进行复盘,由检察官助理谭金星负责编辑、整理,形成一套业务操作手册,方便干警在办案中检索、查阅,帮助检察新兵迅速熟悉各类检察业务工作。在案例研讨中学习、在复盘评议中总结、在交流总结中提升,达到检察官素能和案件质效的双跃进。

“跳”出检察

紧盯“揪心事”融入社会治理

一类案件,为什么会发生?案件背后,是否暴露着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事关全局的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如何在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靶向发力?

带着这些疑问,恩施市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看社会”与“跳出检察看社会”并轨,针对个案反映出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制发各类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行业治理提供精准参考,推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共同缔造”的良好局面。

“案件成功办结了,但已关闭的采石场未完成环境恢复的问题仍然存在,暴露出的问题不能不管。”检察长张国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发现涉案采石场自2019年闭矿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仍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后,向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采石场尽快履行复垦复绿义务,并开展专项活动对全市近期关闭的采石场进行梳理排查。

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采石场按照第三方制定的专业修复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并对全市范围内的矿山修复工作再次清理核查,进一步完善矿山“一矿一策”生态修复方案。

案后回访过程中,第一检察部干警再次来到采石场,现场查看补植、复垦情况,涉案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复垦工作,初步复垦阶段种下柳杉树苗300余株,补植、复绿面积达13余亩,“青山伤疤”被抚平。

在办理此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时,该院立足案件实际,着眼党委“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擦亮生态底色。

第一检察部的监督视角,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延伸,通过挖掘业务数据价值,精准分析研判,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为恩施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参考。

近年来,第一检察部制发各类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6件,涵盖司法办案、交通运输、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广阔领域。

如为了有效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针对如何规范执法、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等问题,围绕强化业务培训、细节把控、配套建设、监督管理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以检警间协作配合,精准、规范、引导侦查取证,达到提升办案质量的双赢局面;在办理一起涉恶案件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土地、房屋征收时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单位健全完善相关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拆迁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为该单位解决此类问题开出“药方”。

该部发出的检察建议,回复率、采纳率均达到100%,切实回应新形势下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民生民利的要求。

巧化矛盾

着力“风险点”推进诉源治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个案流程的终结并不是终点,第一检察部溯流而上,将视线投向案后的预防,通过强化对涉案人员监管、矛盾排查化解、案后普法宣传,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在诉前创新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推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来,全市诉前羁押率明显下降。为提高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非羁押人员再犯罪,恩施市检察院探索“云监管”模式,依托恩施市公安局“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中心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数字化智能监管,优化了公安机关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督模式,检察力量的加入,变过往的被动介入为主动监督,将事后追责前移至事前预防。

“办案的时候多问一句、多想一步,往往能避免很多矛盾的升级。”这是分管第一检察部的副检察长易龙顺经常提到的,检察官在依法办案保护群众诉权的同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能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比如,在办理因邻里纠纷、亲情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时,多问问当事人想法,多了解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综合考量当地风土人情、民俗习惯,灵活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手段,减少社会矛盾产生的负面效应。近年以来,恩施市检察院通过检察调解、基层走访、开展公开听证等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167件227人

加强诉源治理,根本在引领社会法治意识、防患未然。社会法治意识越强,人民群众法治素养越高,矛盾纠纷发生的可能性越小。

“有味又有趣,普法宣传还能这样做!”“办假证,公司不仅资质升级失败,还因诚信问题被纳入黑名单,实在是得不偿失,法治社会还是要诚信!”

该院用好案中、案后普法,致力于从源头上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除了在认罪认罚、检察听证等办案过程中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以外,还不断从已办案件中筛选,选择与群众关联度高、关注度高的案子,编写成鲜活、易懂、耐读的案例,以图文、漫画、视频等形式,通过报纸、新媒体等媒介推送到社会,力求普法宣传“零距离、无死角”。

将枯燥、抽象的法律知识具象化,润物细无声地拓展法律监督效果,使人民群众受到法律精神、法治意识的教育引领,也对社会各方面包括执法司法机关、社会组织有效预警、预防,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另外,还持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先后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20余次,推动法治观念和思维深入人心。

文字:谭金星 焦雯雯

编辑:于诗祺

审核:李昱 焦雯雯

标签: 恩施市检察院 恩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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