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走熟人5万元
18年了都没还
茅箭法院审理此案时
【资料图】
更发现该男子已是“劣迹斑斑”
最终
这起长达18年的借款纠纷案
被法院从重判决
该男子获刑一年零四个月
基本案情
出生于1976年的彭某,系十堰茅箭区武当路街办马家河村居民。曾因犯强奸罪,于1998年1月被茅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1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1月被茅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因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于2022年8月23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除了上述这些接二连三的违法行为,现实生活中的彭某还是一名“老赖”。2005年,彭某向熟人李某借款5万元,然而到了约定还款日期,彭某却拒不偿还借款。李某于2006年向茅箭区法院申请了支付令,但因彭某服刑出狱后没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这笔借款始终未能偿还。多年来,李某一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进展。2021年8月13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对彭某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后法院执行法官于2021年8月27日对彭某实施拘传,被告人彭某到案后坚称自己一无所有,没有收入,拒绝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法院对彭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拘留执行完毕后,法院执行人员再次约谈彭某,彭某仍然说自己没有任何财产,对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全部否认。2021年9月22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应当事人李某申请将该案件移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于2022年6月24日对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立案侦查。调查发现,彭某始终不肯偿还借款,并非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服刑出狱后的彭某多年来一直在从事殡葬一条龙服务生意,每年都有较为可观的收入,偿还5万元借款并没有太大的压力。对于彭某拒不偿还借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3月26日对其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茅箭区公安分局随即对其执行逮捕。
经茅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茅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展开审理。就这样,尚处于上一次判决缓刑期内的彭某再一次成为被告。茅箭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被告人彭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其行为已构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同时因彭某在缓刑期内犯新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
最终,茅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彭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其原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宣告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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