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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2月23日电 (张沛)22日,湖北召开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该省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围绕更大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融资成本、用能成本、用工成本,更大力度优化法治环境,更大力度改进作风强化服务保障等八个方面,出台47条具体措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针对不动产登记、开办企业等高频办理事项,推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遴选一批业务骨干担任“首席服务员”,打破行政职级,授予岗位相应审批权,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深化“一业一证”改革,2023年将改革行业拓展至25个。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引导商业银行运用好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原则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给予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城乡劳动者,在省内依法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2022年的湖北优化营商环境“成绩单”显示,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2.91万亿元、占GDP比重54.2%,新登记民营市场主体147.4万户、总数达到726.1万户。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4万亿元,同比增长10.5%。410项事项实现武汉都市圈“一圈同办”,254项事项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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