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男子在车库内停好车后,忘记将车窗上锁,车内价值一万余元的贵重相机也未带上。这接连的“小疏忽”,迅速招来了不法分子。12月5日,武汉江岸警方迅速出警,一小时内速破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及时擒贼返赃。据了解,嫌疑人为防盗专门布置杂物间隐匿赃物,拿着赃物准备出门销赃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嫌疑人现场指认/图源江岸警方
(资料图)
12月5日14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塔子湖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周先生的报警,称其价值一万余元的品牌相机被盗,损失惨重。收到警情后,青年民警周奕淳迅速接警,并接待了报警人了解情况。
“匆忙回家疏忽了,回来才发现相机被盗了。”据周先生回忆,他在12月4日晚18时许,驾车返回兴隆苑地下停车场。停好车后由于匆忙,他并未将车窗上锁,相机也落在了驾驶位上。等到第二天中午前去取车时,他才发现车窗未关,相机也不翼而飞了,意识到被盗后,这才匆忙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查走访,并调取了事发地视频录像以及车辆进出记录进行大量调查。很快,民警就发现了嫌疑人踪影。
根据视频显示,4日晚23时45分,一名驾驶某品牌MPV车辆的男子,将车停在了报警人车辆附近,随后其下车将报警人车内的相机盗走,而后驾车离去。
“作案后,嫌疑人将车辆停到了另一单元处,应该同为该小区业主。”经大量侦查,民警确定了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目前仍在停车场内。民警随即前往作案车辆所在位置进行布控,当天15时许,民警将准备驾车逃走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明(男 40岁 山东籍 无前科)当场抓获。
嫌疑人现场指认/图源江岸警方
经民警现场突审,嫌疑人杨某明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交代,其为该小区的租户,于4日深夜停车时发现一车辆车窗未锁,车内裸露着一台相机,由于自己平时花销很大,便产生了“顺手牵羊”盗窃的念头。
据嫌疑人供述,由于其租住的房内租户比较多、人多眼杂,其为防盗,专门在楼栋隐蔽处,改造布置了一处私人杂物间,用来放置个人物品。当晚在得手后,出于防盗及隐匿赃物考虑,其并未将赃物拿回租住的房间内,而是隐匿在杂物间的一储物箱内。没成想,其在第二天拿着赃物准备出门销赃时,就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明因盗窃罪被江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江岸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加强自身防盗意识,做好自身重要财物保管工作。
在停车时,一定要随时留意车辆状态,离开车前确认车门、车窗闭锁状态。
在停车时,一定要选择有人看管及有监控的正规停车区域,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滞在小路边等无人看管、无监控区域,以免财物被盗,将为警方的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如遇自身财物被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通讯员 肖继如 刘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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