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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枫桥经验”实践新路,打造诉源治理“樊城样板”

时间 2022-11-22 19:54:48 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襄阳晚报》2022年11月21日

樊城区法院在襄阳市银行业保险业2022年消保调解

工作推进会上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官在进行调解

法官在铁路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着力找寻矛盾源头,深刻剖析纠纷实质,建立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推出因地制宜、高效、可复制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引导社会和谐向善的应有之举。

近年来,樊城区法院致力于察民情、护民安、促民和,立足提升非诉讼纠纷调解工作的“时、效、质”,持续延伸基层治理“触角”,构建多元调解“合力”,打造速裁快审“高速路”。

2022年1月至10月,樊城区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近两千件,诉前委派调解1317件,调解成功638件,调解成功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04.49%,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扎根基层 紧盯源头治理不放松

2014年,李某向刘某订货,但其中2800多元的货款一直未支付,刘某向其讨要,李某却百般推诿。

2022年,刘某前往樊城区法院准备起诉,但心中不免忐忑,“8年的事儿,只有2800多元,这笔货款法院能帮我要到吗?”

收到立案材料后,办案法官进行了详细了解。让刘某意外的是,他和李某并未对簿公堂,而是跟随法官到了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

在该中心办公室内,法官与调解组织为此案开展了“背对背”调解,他们耐心地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法官与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刘某当天便拿到了2800多元货款。

2022年6月,樊城区法院派员入驻樊城区综治中心,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姿态,帮助更多人实现合法诉求。

为全面将司法职能的关口前移,派驻综治中心的除了一名员额法官,还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樊城区法院还在该中心内设置了设施完备的科技法庭。

法官团队运用法院职能优势,集合法院审判调解资源与社会纠纷化解资源,及时介入基层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并借力信息化手段,打造“综治+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化身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员”,为各方基层治理力量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等法律服务。

在入驻樊城区综治中心的同时,樊城区法院持续将触角向下延伸,与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共同出台了《关于共建“无讼社区”试点工作方案》,将铁路社区作为“无讼社区”创建试点,在该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常态化派驻法官和法官助理,熟悉社情民意,提前介入重大纠纷调处,并加强对社区解决纠纷的法律指导。自创建“无讼社区”以来,铁路社区矛盾纠纷均就地解决,诉讼明显减少。

多元共治 推动专业调解不停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我们现在申请已经超过了时效期限,还能解决问题吗?”在樊城区法院“法院+工会”调解室内,周某等21名员工半信半疑地问道。

周某等21人曾经是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的老员工。2017年,周某等百余名员工分别解除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转而签订《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委托合同》,身份也随之从“劳动合同制员工”变为了“代理制营销员”。

随后,有部分员工认为,他们虽然是“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但其背景是公司为调整经营方式、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该依法支付他们经济补偿金。最终,部分员工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胜诉。

看到曾经的同事维权成功,周某等当初放弃维权的“代理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开始找保险公司讨要说法。该公司主动找到了“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室,希望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认真了解分析案情后,选择主动到保险公司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在耐心劝解下,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樊城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帮助企业减轻诉累,实现了双方共赢。

2022年1月,湖北省总工会相关领导对樊城区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予以高度评价。自2020年6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诉前调解工作室共接收委派、委托调解案件470件,为劳动者争取权益赔偿额达560万余元。

2022年3月,樊城区法院在襄阳市首次银行业保险业消保调解工作推进会上做相关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据悉,该院与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合作建立的诉调平台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成立半年来,共成功调解案件39件,其中成功调解某银行与襄阳某汽车零部件公司30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先后受到了省级、国家级媒体关注。

截至目前,樊城区法院已经形成涵盖劳动、金融、物业等各个领域的“1+N”联调化解合力,已有12家调解组织入驻该院诉前调解平台,与该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53名调解员在册参与诉前调解。

科技赋能 案件快裁速调不耽误

近日,樊城区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让相隔千里的当事人免于奔波。

张女士与王先生在离婚时并未对两人子女的抚养费进行约定,子女一直由张女士抚养。后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子女独立生活。

樊城区法院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委员会介入该案后,发现王先生远在江苏。考虑到疫情影响以及当事人奔波诉累,调解员建议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沟通。

通过该平台的远程视频连线,双方在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得到速裁法官出具的裁定书,整个案件在一周内顺利完成。

据了解,为满足群众在线司法需求,樊城区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诉前调解工作,设立诉前视频调解工作室,为快速、高效、无限制地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创造了条件,既免除了群众来回奔波的诉讼负担,也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樊城区法院秉承“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工作思路,依托科技法庭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全面实现现场立案、当即送达,为广大群众“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硬件基础。

同时,该院充分利用平台在线签字功能,实现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的在线签字,当事人与调解员只需在手机上进行操作即可,让群众法治生活走入了“掌上”时代。

【来源:《襄阳晚报》】

标签: 樊城区法院 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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