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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宣恩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婚约财产纠纷民生案件。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邹某确定恋爱关系后,李某按习俗给邹某支付了18000元彩礼钱。后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根据协议,邹某应于2022年8月27日前退还李某彩礼18000元,因邹某无故拒不退还,李某诉诸宣恩县法院,要求邹某立即退还,经法院审理,裁定文书生效之后,邹某仍一拖再拖,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2022年11月14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宣恩县法院执行立案受理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对邹某名下银行卡、房产、车产进行了查询,经查发现邹某网络资金账户有存款,执行人员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随后与被执行人邹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将被采取纳入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在执行员的督促下,邹某于2022年11月18日在宣恩县法院执行局主动退还了彩礼现金18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本案中,宣恩县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合法合理解决二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失公正判决的威信,亦坚守了为民服务的初心。今后的工作中,宣恩县法院将依然时刻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努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与满足感。
来源:宣恩县法院
编辑:杜 靖
审核:王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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