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及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资料图)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2年10月25日起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接访工作,工作期间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
来访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和安全检查,如实登记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未佩戴口罩、健康码异常、核酸检测超过48小时、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拒不配合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检察服务大厅。
三
进入检察服务大厅的来访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窗口仅限两人同时办理业务,且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接待集体访,应推选3名以内代表或委托律师代为反映诉求,其他人场外等候。相关事项办理完毕,请立即离开接待场所。
四
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来访各项规定,不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或不遵守上述公告要求和扰乱检察院工作秩序的,经劝告拒不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彭威 鲁阳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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