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交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通讯员 黄一燕 赵曦蕊)开车跨实线变道、走人行道、逆向行驶……千万不要以为路上没有交警、监控录像,开车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些无视交通安全的司机,已被热心网友举报!近日,武汉洪山交警连续查处多起网友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
01
3月30日上午,洪山区交通大队接到网友举报,一辆号牌为鄂AR***D的白色小轿车行驶至团结大道路口时,存在实线变道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及路面监控视频,确认该车辆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属实。民警随即通过车牌信息联系到车主秦某,并通知其尽快来队接受处理。
次日,车主秦某来到中队。民警当场出示了其违法证据,秦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秦某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02
“路上车多,稍有拥堵,但机动车也不能走人行道啊!”4月3日上午,洪山区交通大队接到市民“随手拍”举报,称武咸西辅路爱家小学附近,一辆号牌为鄂A8***P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接到举报后,三中队民警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联系车主潘某到队配合调查。面对民警询问,潘某表示当时发现前面堵车,为了赶时间想走捷径,一时头脑发热,便将车开上了人行道行驶。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潘某认识到机动车走人行道的危害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潘某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3
4月6日,洪山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铁机路路口有一辆水泥罐车逆向行驶,并提供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中显示网友驾车直行通行路口时,对面一辆水泥罐车突然越线到对向车道逆行超车,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紧急变道避让,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民警立即对视频信息进行核实,确定被举报车辆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该车辆行驶路线,迅速调取沿线监控视频甄别比对,确定涉事车辆号牌为鄂AP***9,并传唤车辆驾驶员谢某到队接受处理。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谢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谢某驾车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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