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厅产业处了解到,湖北拟认定9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相关资料图)
(一)联合体有成员共同制定的联合体章程,有围绕主导产业的联合体建设方案。联合体内成员至少有3家农民合作社和5家家庭农场。
(二)联合体内成员之间有技术服务、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商贸流通、品牌建设和信贷担保等实质性合作内容,通过专业化分工、多元化联合、紧密型衔接、标准化生产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三)联合体成员之间有以文字契约建立紧密利益联接机制。通过互助服务、互相入股、保底分红等方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保障成员间和农户分享全产业链利益。
(四)联合体主导产业应为当地着力打造的优势特色产业,具有明显的规模效益和示范带动效益。联合体成员比非联合体成员生产总成本降低10%以上,产值比分散经营农户高10%以上,带动农户高于本地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0%以上,实施种养循环生产方式。
(五)牵头成立联合体的龙头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力、科技支撑力、品牌影响力、市场开拓力,有较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实力,在助农增收、涉农担保、信贷和保险服务、协助政府推升产业发展等方面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此次拟认定名单如下。
(来源:长江云)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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