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8月4日电 (记者张沛)湖北近日发布第7号省河湖长令,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8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7号河湖长令的具体情况。
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湖北每年出台一个省河湖长令,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质稳步提升。第7号省河湖长令将继续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构建以河湖为轴线的高质量发展空间,将荆楚河湖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提出远期、近期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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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介绍,幸福河湖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第7号省河湖长令遵循自然规律、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是努力实现“五个全面”,在全省各级河湖长带领下,推动全省河湖面貌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全面提升、河湖生态全面修复、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增强、群众对河湖环境满意度全面提高,逐步将全省河湖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荆楚幸福河湖。
近期目标是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九个一”的任务,即省级印发一个“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一个“幸福河湖成效评价体系”、建立一项“幸福河湖建设激励机制”。各市县区要出台一套“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成果”、建设一个本级“幸福河湖试点”、形成一套“幸福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整治一批“小微水体”、建成一个“幸福河湖生态示范村湾(社区)”、建立一套“河湖管护村规民约”。
第7号省河湖长令根据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就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提出了流域规划制定、河湖岸线管护、河湖水质提升、河湖文化建设、河湖生境营造共五大内容、20余项任务,主要包括河湖流域规划共谋、河湖岸线空间共护、河湖水质提升共治、河湖和谐文化共创、河湖优美生境共享等。
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是新时代河湖治理与管护的主要方向和最高目标,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湖北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陈学福介绍,将初步计划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幸福河湖创建的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幸福河湖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各地要在9月底前研究本地区幸福河湖共同缔造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选定幸福河湖创建对象,抓紧推进幸福河湖共同缔造各项工作任务。在明年4月份左右,组织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测评和申报工作,完成省、市、县第一批幸福河湖认定,并向社会发布湖北省第一批幸福河湖名单。
湖北是“千湖之省”,建设幸福湖泊是幸福河湖共同缔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水利厅湖泊处处长刘英萍表示,将强化湖泊岸线保护治理、加强湖泊截污控污、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开展湖泊监测建设,通过综合治理,努力推动湖泊成为融入流域、造福周边、传承文明、惠泽乡邻的幸福湖泊。
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守住安全底线的具体举措。第7号省河湖长令将推动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做好“治山理水”文章,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湖北省水利厅规计处副处长刘孟军介绍,截至6月底,全省已落实水利投资498.25亿元,53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项目已开工24项。下一步,将聚焦第7号省河湖长令,结合“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着力做好“四个”统筹,即统筹治水与发展、统筹防洪与排涝、统筹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统筹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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