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荆门市京山市检察院就吴某冒用孙某身份信息进行结婚登记行为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相关资料图)
这是自2022年底该院开展婚姻登记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小专项以来制发的第八份检察建议。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该院协调配合公安、户政部门做好亲属关系变更和户籍信息更正,为十多个家庭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
突然发现自己在二十年前与一名陌生人结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0年,孙女士偶然发现自己与一名张姓男子进行了婚姻登记。然而,孙女士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孙女士早在1999年就与熊先生在天门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为什么又会在2002年与张某进行婚姻登记呢?
故事,要从那时候说起
这一切还得从孙女士的父亲说起。孙女士的父亲与张某的父亲同为迁居京山的老乡,两人关系很好,经常来往。2002年,张某与吴某共同生活,此时吴某尚未满法定结婚年龄。为了解决两人结婚的问题,张某父亲与孙女士父亲二人商量,由吴某冒用孙女士的身份信息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2002年12月,吴某使用身份信息为孙女士、照片为吴某的虚假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同张某领取了结婚证。而这一切,远在天门的孙女士并不知情。
2023年4月,孙女士申请检察监督。京山市检察院查阅了孙女士的婚姻登记档案,到孙女士、张某经常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先后多次与孙女士、张某户籍所在地村小组、亲属等联系沟通,详细了解了情况。
经查,孙女士与熊先生结婚后常年在天门生活,与张某、吴某并不相识,至该案开展调查时才初次见面。孙女士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冒用孙女士身份信息办理的虚假结婚登记不仅扰乱了合法有序的婚姻登记制度,而且对两个家庭都造成了影响,应当依法纠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及《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京山市检察院建议相关单位及时撤销错误的结婚登记,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2022年底,京山市检察院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由于多年前信息技术手段有限,各地婚姻登记信息无法互联互通,导致存在一些婚姻登记错误存量问题,涉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多次结婚、重复离婚等多种违法形式,给不少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为促进诉源治理,该院开展了婚姻登记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小专项。因案件较多,每个案件又牵涉几个家庭,背后还涉及到伦理、财产等多面的问题,该院成立了专项小组,安排专人办理,细致调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一年来,经当事人直接申请监督或通过民政局、法院沟通移送的方式,该院受理了八件此类案件,均已调查清楚并发出检察建议。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京山检察
文字:罗宇轩
编辑:马 骄
审核:王 宇
标签: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