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为进一步优化体育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营游泳场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必须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并按要求参加且通过年检,方可开放经营。现将我区截至2023年7月27日第二批符合开放要求的9家游泳场所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请广大群众和游泳爱好者,选择合法合规游泳经营场所,科学、适度参加游泳健身活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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