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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杨帆 陈小茜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4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工作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提出,今年年底,将完成全省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据了解,新污染物指的是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能具有显著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其危害具有潜在性和隐蔽性,其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
《工作方案》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 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确定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工作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机制,推动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二是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三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四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五是实施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在长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源地周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
此外,《工作方案》制定了系列保障措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纳入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全省各地区要在此方案发布后3个月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并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风险,公众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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