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通讯员 陈蓉
1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春节期间,湖北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2件,解决986件,解决率达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其中,服务质量、网络购物、价格争议位居前列,占投诉总量近七成。
春节前,湖北宜昌消费者石女士在网络直播间购买了3张滑雪门票,消费规则明示春节期间也可用。1月25日,石女士带家人去景区滑雪核销门票时,景区工作人员却说不能用,让石女士通过网络平台退票后,另在现场重新购票,石女士认为景区线上售票承诺不兑现的做法不合理,遂投诉至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荆门消费者唐先生也反映,其在某景区购买了套票后,被景区工作人员告知1.2米以下的小孩不能免费游玩,需要重新购买套票。
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截图
“春节期间,旅游餐饮等行业消费需求激增,完善售后服务有提升空间。”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聂喜洋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随着消费市场复苏强劲,旅游、文娱、餐饮、首饰需求得到初步释放,同时也暴露出相关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难以应对爆发增长的需求。
其次,网络购物也是投诉发生较多的地方。仙桃陈女士在网络平台购买的20米家具翻新贴,使用时发现家具翻新贴只有18米,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2023年1月23日,荆州消费者郭先生网购了3张电影票,后因故无法前往,但在平台上无法申请退费。对此,聂喜洋提醒,春节期间部分商家过节歇业,消费者集中“转战”网络平台,由此引发网络购物质量、售后服务瑕疵时有发生,建议消费者网购时选择信誉好、口碑佳的平台,下单前可对与客服沟通确认相关细节。
第三,零售商品销售火爆,任性涨价现象频发。“部分商家仗着‘供需不平衡’,立起‘不愁卖的靶子’,随意加价。”在聂喜洋的提示下,记者打开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看到,有不少消费者投诉商家随意涨价。1月21日,鄂州消费者吴女士在快餐店点了汉堡、鸡翅等,账单显示金额45元,工作人员却用其个人账户收取了66元。吴女士要求对方退回多收的款项遭拒。天门消费者徐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包泡芙饼,货架上标价为7.8元,到收银台结账时却发现是以16.9元收款,其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商家解释“此货未及时更新标签”。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进入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投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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