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刘红林带队回访司法救助对象王大姐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在我们一家子陷入困境的时候,没想到你们能亲自上门给我们解决困难,这些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及时雨’呀!”
【资料图】
11月28日,石首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在对大垸镇泥南村低保户王大姐进行司法救助回访时,王大姐感激地说道。
2021年5月27日4时许,王大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对向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对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王大姐因此受伤入院救治花费10万余元,经石首市残联进行残疾评定为肢体三级残疾。
王大姐丈夫患有癌症,丧失劳动能力,做手术花费10万余元,且需要定期复查诊疗;孙女因早产体质差,并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先后抢救治疗已花费30余万元,后期还需做眼矫正手术;女婿患有尿毒症,需长期透析治疗。事故前,一家人生活靠王大姐的微薄工资勉力支撑。哪知祸不单行,现王大姐因车祸致残,一直在家休养,肇事者逃逸尚未归案,导致无法获得民事赔偿。全家人失去了生活来源,每月还需支付护理恢复费用,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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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检察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上门探望、核实情况,并迅速将王大姐家庭困境向院党组汇报。
“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了解到情况,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传杰高度重视,督促第五检察部立刻对王大姐的情况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核查,并表示如果符合,应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考虑到王大姐身体残疾且还在休养恢复中,承办检察官立即前往交警大队调阅复印事故相关文书;联合驻村工作队上门了解具体情况,指导王大姐书写司法救助申请书;主动与所在村委会沟通联系,加快出具困难证明等材料。10月18日,在一天之内,就备齐了所有申请材料。据此,石首市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11月7日,王大姐就收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党组成员李宏峰带队联合驻村工作队上门探望
救助金发放完毕,但关怀从未止步。该院驻村工作队不时上门回访探望,跟踪了解其家庭的生活现状,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真正做到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今年来,石首市检察院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积极作用,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切实化解了社会矛盾,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情,为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
作者 | 熊 峰
编辑 | 王秋婷
审核 | 胡 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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