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一男子多次加油后假装付款,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加速逃离加油站。近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夺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提起公诉。经调查,杨某先后在该市多个加油站逃避支付油费共计18次,总计金额3876.47元。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杨某退赔经济损失3000多元。
标签: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