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张祖斌 通讯员温珉玥)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保护好丹江口水库,守护好绿水青山,目标愈加清晰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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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第一责任铭记于心
“‘河湖长+检察长’制是责任,有事没事我都喜欢到河边走走,发现问题、愉悦心情、锻炼身体三不误。”在谈到保水心得时,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如是说。
8月10日起,该院党组分赴辖区内各责任河道,对主要河流流域沿线进行查看,仔细观察水体、水源以及排水口等,看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情况,用行动当好合格“守井人”。
自全面实施“河湖长+检察长”制以来,丹江口市检察院形成了以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湖新模式;与河南淅川县院、陕西商南县院、襄阳铁检实现协作配合、联动办案常态化,形成了中线水源地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跨区域协作大格局。
一张张责任网全面铺开,“检察蓝”的能动履职助推全市河湖渠实现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护水,绘就水清岸绿新画卷
“清水下山,净水入库,这里的水质不仅更清澈了,周边的生态环境也越来越好了。”近日,再次来到丹江口市某处筑坝养鱼整改现场,站在围埂和违建已消失的湖边,听着乡镇负责人的介绍,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22年3月,该院接到线索称辖区某处有村民在位于水库红线管理范围内违规筑坝养鱼。经调查发现,村民吴某的行为侵占了丹江口水库的实际库容,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渔药以及鱼类排泄物同时污染了水库水质。该院立刻召集市相关行政部门对该案进行诉前磋商,建议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并作出整改承诺。相关行政部门迅速成立整改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制定整改方案。
与此同时,为达到多赢效果,检察官多次到吴某家中从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吴某进行了释理说法。
养殖现象已彻底取缔,违法建设的木棚土房、胡乱堆放的柴草统统不见,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下,取而代之的是平整宽阔的路面、干净整洁的沿岸,以及碧波荡漾的河道。
据悉,今年1月至7月,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关于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审查批捕案件1件,不批准逮捕1人,审查起诉案件20件23人;行政监督方面办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中涉及生态安全相关重点问题案件3件;办理流域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50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制发磋商函8件。
治水,打造数字赋能新高地
“治水”变“智水”,该院一直在努力实现水资源治理科学化、智能化。
今年4月,该院研发“数智护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紧盯库区污水排放,以数字检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点,在线索收集效率、智能研判分析、推进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而形成“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办案闭环。
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正成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的利器。该院主动将监督模型生成线索以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移交行政机关,推动其精准、系统地开展查处整治,共享大数据办案的红利。从个案办理到挖掘监管漏洞,实现类案监督;从单线治理到系统全面治理,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整体提升。“数智治水”正源源不断地为生态检察工作提供新动能,一项项“数据”正变作新的“风景”。
截至目前,该模型已经累积接入涉水数据8万余条,推送出案件线索153条,立案1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生态检察,治水为先,水生态建设和保护是永不竣工的工程,护水行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丹江口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介绍,围绕影响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等突出问题,该院拟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把保护“山、水、林、田”有机结合,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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