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胡敏
(资料图片)
7月1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案例共六个,分别为宜昌市、天门市、襄阳市、荆门市、孝感市、鄂州市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违法犯罪行为。
襄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在襄阳市查处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发现某生产医用硫磺的工厂,违规使用产地、来源、供货渠道均不明的石油冶炼废渣,生产现场还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在执法人员将案件报至公安机关协同处理期间,工厂负责人等为逃避处罚,又悄悄地将生产设备及废渣等转运至其他地方。面对当事人的不配合和逃避行为,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人员,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在今年2月7日,赴山西省临汾市及襄汾县两地开展危险废物溯源调查,后来又前往湖北省应城市开展危险废物去向调查。最终,确定该危险废物来源于山西省临汾市某化工厂。目前,该案件已完成案件调查,将该案移送至南漳县检察院。
荆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转运扣押
在荆门市查处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有市民在自家后院非法填埋固体废物,气味刺鼻。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勘查后发现,该固体废物倾倒点位为大小约15米乘4米的土坑,疑似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经过追踪调查,发现这些危险废物是某环保有限公司和武汉某公司签订硫膏处置合同后,分转了两次给丁某进行处理的。今年3月29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涉案危险废物挖出并转运至某公司仓库内查封、扣押,最终共清运硫膏31车,共计188.08吨。目前,丁某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涉案危险废物及周边被污染的土壤被原地查封,待当事人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后,再按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在宜昌市查处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商务部门提供的废旧汽车拆解企业名单,对当阳市某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某公司在厂区偷设PVC管道,将废机油油水混合物通过管道违规排入玉阳河。执法人员表示,违法企业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仍对违法结果持放任态度,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存在逃避监管的主观故意,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与商务、公安等部门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作用,有力处理了该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当阳市公安局已于今年4月26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案例是湖北持续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的有力体现,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警示。同时,要求各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继续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入开展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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