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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关注:速裁团队,跑出司法“加速度”

时间 2023-04-11 08:03:28 来源:北京青年报官网  

原标题:速裁团队,跑出司法“加速度”

法官到社区调解。


(资料图片)

法官到社区调解。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自成立以来,凭借一支由4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组成的“4+2+4”团队,开启“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模式,通过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优质高效审理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速度和司法公正。

诉调对接拓展纠纷化解多车道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我们现在申请已经超过了时效期限,问题还能解决吗?”近日,在樊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周某等21名员工半信半疑地问道。

周某等21人曾就职于襄阳市一家保险公司。2017年,周某等百余名员工分别与保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转而签订《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委托合同》,身份也随之从“劳动合同制员工”变为了“代理制营销员”。后来,有部分员工认为,他们虽然是“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背景却是公司为调整经营方式主动提出与之解约,因此公司应依法支付他们经济补偿金。部分员工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胜诉。

看到曾经的同事维权成功,周某等当初放弃维权的“代理制营销员”心里很不是滋味,开始找保险公司讨要说法。

由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周某等人便到樊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随后,案件被转至“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室。

在认真了解分析案情后,速裁法官和调解员决定主动到保险公司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速裁法官当日进行司法确认,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帮助企业减轻诉累,实现双方共赢。

速裁团队构建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的审判运行体系,实现了多元调解和速裁的无缝对接。诉讼前端严把筛选分流关口,调解员对简单案件及时开展诉前调解,法官对调解案件全程指导,调解成功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最大限度促进当场履行、实质解纷。

2022年,速裁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调撤结案2132件,调撤率53.39%,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简案快审畅通高效解纷快车道

“感谢法院把企业的发展放在心上,只用了一天就为我们解决了难题!”近日,在樊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面印有“公正廉明,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法官苏强和书记员刘运波的手上。

2019年6月27日,湖北某文化用品公司与襄阳某印务公司签订协议,由文化公司按照约定向印务公司提供货物。但2022年8月13日结算时,印务公司仍欠文化公司货款5万余元。文化公司多次催要均无果,遂诉至法院。

文化公司向法院递交诉状后,樊城区法院“涉企专窗”工作人员便将该案标注为“涉企案件”,推送到立案庭速裁团队办理。

苏强在查阅卷宗时发现,双方均为襄阳本地企业,存在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案件具备调解的基础。本着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苏强和刘运波立即到印务公司走访,并邀请文化公司代表一同到现场进行调解。

其间,印务公司表示对文化公司主张的事实无异议,表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目前还有许多外债无法收回,无力一次性付清欠款,希望能够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了解到印务公司的实际困难后,苏强和刘运波反复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告知印务公司要恪守承诺,另一方面劝说文化公司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就还款数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纠纷从立案到成功调解仅用时一天。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快审速裁新模式,充分发挥电子诉讼平台功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简化方式传唤通知当事人,开展送达、证据交换及调解工作。大力推广要素式审理,庭审围绕有争议的要素展开,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宣判并送达判决书。”襄城法院立案庭庭长杨全胜介绍。

2022年,樊城区法院速裁团队电子送达4980次,电子送达率100%,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006件,简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94.62%。其中某银行信用卡纠纷1560件系列案,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8天,最大限度满足了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需求。

类案示范开辟群体止纷新路径

“法官积极、高效地调解,使得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谈及樊城区法院的便民务实举措,樊城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由衷地感叹。

2022年5月20日,襄阳某小区百余名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经营困难,难以为继。该物业公司向樊城区法院起诉了70余户业主,强烈请求法院尽快判决,以减轻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

这批案件很快转由速裁团队办理。接到案件后,法官马上通过电话联系了部分业主,发现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已久。为了从根源化解双方矛盾,法官来到该小区,联系了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调解。

“我们为什么不交物业费?法官你们来评评理,垃圾都堆放在单元门口,既难闻也影响我们出行。”

“因为小区很多房屋刚刚交房,业主们还在装修,如果取消这个垃圾存放点,会导致建筑垃圾无处存放。但我代表公司承诺,今后会加强对这个建筑垃圾存放点的管理,加快垃圾清运频次,将垃圾存放点对住户的影响降到最低。”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法官们的调解下,物业公司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出承诺。之后,物业公司联系了垃圾清运车将垃圾清理干净。看着整洁的地面,大部分业主的情绪明显缓和了下来。

法官们一方面耐心倾听业主“诉苦”,告知他们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提醒物业公司要积极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措施,虚心听取业主关于改善小区卫生、优化停车环境等意见建议,提升服务水平。

当天下午,20余户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申请撤诉,其他业主也纷纷表示会再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

针对具有同一事实基础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群体性案件,速裁团队以“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以判促调、以调解纷。对调解不成的批量案件,根据前期生效判决采取集约化工作模式,集中开庭审理、集中撰写裁判文书,积极适用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不仅提高了文书制作效率,更让当事人直观地理解裁判结果,用实际行动跑出为民司法的“加速度”。(□ 王 洪 丁 俐 本报通讯员 杨小雨 文/图)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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