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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法院发布两则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 2023-03-24 11:03:50 来源:九派新闻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资料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雷睿与被执行人郭敏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雷睿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郭敏

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8305047522

住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潘龙路42号4栋1单元1楼102室

执行案号:(2021)鄂0117执1436号

执行依据:(2020)鄂0117民初2867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152412元

悬赏有效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27-89354611 联系人:熊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4日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红兵与被执行人袁细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林红兵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袁细梅

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6408085944

住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周铺村周铺上街七组44号

执行案号:(2023)鄂0117执356号

执行依据:(2022)鄂0117民初1021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8万元

悬赏有效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27-89354611 联系人:熊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4日

【来源:武汉新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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