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教育厅印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
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强调竞赛活动应坚持公益性原则
确保“零收费”
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
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文章经授权发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司琪
来源 湖北省教育厅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 武汉发布
标签: 中小学生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