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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汽油还不慎失火,两人因“危险作业罪”获刑_环球精选

时间 2023-01-05 17:57:05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片)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1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襄阳法院获悉,襄阳高新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被告人侯某、聂某私卖汽油,还因操作不当导致“黑加油车”失火,两人犯危险作业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法条链接(法院供图)

案情显示,2022年4月,侯某和聂某一起商量买卖汽油赚取差价,后由侯某负责购买汽油并储存于其安装有储油设备的白色厢式货车中,聂某则联系经营场地,并提供一辆安装有加油设备的小货车负责销售汽油。

二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襄阳市某医院后院内售卖汽油,侯某获利1万元,聂某获利3500元。

2022年6月22日晚,因侯某操作失误,导致装有大量汽油的白色厢式货车着火,经过消防人员施救30余分钟才得以熄灭。次日,侯某经传唤主动到案,7月6日,聂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2年12月6日,检察机关以侯某、聂某涉嫌危险作业罪,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聂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储存活动导致发生火灾,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因侯某、聂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理。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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