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至此,武汉都市圈内的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使用本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委托扣划方式直接偿还在都市圈内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打通用”。
这也是12月7日《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后,武汉都市圈推出的首个同城化政策。该政策主要有3大特点:
1、武汉都市圈内公积金可“相互认”
(资料图片)
即市民在武汉都市圈内任一城市缴存了公积金,就可在圈内其他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其他城市公积金的缴存金额和缴存时长与在本地缴存待遇相同、资格认定一样,都可作为核定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依据,不再受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工作地等束缚。
2、武汉都市圈内公积金可“自由转”
缴存了公积金的市民,在武汉都市圈发生工作变动时,已缴存的公积金可适时随工作调动转入至新工作地,取消一切限制条件,公积金可在圈内自由转出转入。
3、武汉都市圈内公积金可“就地办”
市民可在圈内任一公积金窗口办理在其他城市缴存的公积金业务,实现都市圈内“就地办”。
据了解,此次武汉都市圈内实现住房公积金“打通用”,系全国首创,破解了住房公积金不能跨城市直接偿还异地贷款的全国性难题,有利于拓宽公积金业务办理范围、提升办理时效、防范资金风险。
近年来,以解决都市圈内人才自由流动困难为切入口,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都市圈内其他8城公积金中心,接连实施多项务实惠民新举措。在此之前,“圈内”缴存了公积金的职工,不仅可在其他8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直接享受“同城待遇”,还能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实现已缴存公积金在9市间的自由转入转出。今年4月,武汉都市圈内各公积金中心创新开设“互为业务办理窗口”后,市民已能够在武汉城市圈任一公积金窗口办理在其他城市缴存的公积金业务,免去“多地跑、折返跑”的烦恼。
据悉,今年1月至11月,武汉都市圈各公积金中心已向1898名职工发放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7.68亿元,9市之间共发生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1.6万笔次,金额达3.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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