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引才聚才的浓厚氛围,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为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力支撑,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9号文件精神,为在校大中专学生设立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账户。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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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在宜就读的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国内其他地区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根据本人意愿纳入自行在“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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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式
账户资金实行记账式管理,学生在读期间不能提取。就读期间按月发放相应额度并发送到账信息提示。若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按升学后的标准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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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中职0.6万元,专科0.8万元,本科1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月补贴金额=补贴标准/毕业剩余月份数。
例如:本科学生A,2021年9月入学,2025年6月毕业,2022年10月10日开设在校大中专学生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个人账户,就以当前申请月份开始计算,离毕业时间有33个月,月补贴金额=10000元/33个月=303元/月。
本科学生B,2019年9月入学,2023年6月毕业,2022年10月10日开设在校大中专学生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个人账户,就以当前申请月份开始计算,离毕业时间有9个月,月补贴金额=10000元/9个月=111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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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渠道
在宜就读的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到中心营业部柜面统一建立账户;国内其他地区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申办,上传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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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学生毕业后在宜就业或创业(一年内在宜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宜购买首套住房的(毕业五年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宜才码”、社保缴纳明细及购房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面申请将储备账户资金作为住房公积金补贴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按照毕业生就业时最高学历标准兑现),享受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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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
来源 | 三峡日报
记者 | 袁雪梅
编辑 | 张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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