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2024年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贯彻落实,1月18日下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第十六届第二十三次检委会学习。
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俊主持,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通知》及最高检印发的《典型案例》等文件。与会人员重点围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结合自身办案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检察长郭俊就学习的《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通知》强调:要明确指标调整的意义。新修订的评价指标重在调整优化,遵循考核指标和通报值指标只减不增的原则,引导、促进改变数据为“指挥棒”的检察业务管理方式,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明确指标调整的内容。修改后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由原来的46项精简减至38项,指标通报值指标由原来的14项减少至6项。部分指标进行合并,如“民事抗诉改变率”和“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合并为“民事裁判案件监督改变率”指标。要明确指标调整的运用。通过运用指标引导个案办理补强短板、持续向优,充分发挥评价指标的正向引导功能。针对调整优化后的中性指标,积极落实“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的要求。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通过高质效办案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将牢固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捕捉案件“闪光点”,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培育工作。
2024年,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实际,努力以高水平业务管理促进高质效案件办理,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答好新时代检察问卷。(冯占华 闫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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