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豫剑执行”专项活动走深走实,10月18日,河南省唐河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攻坚四季度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对涉营商环境、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继续亮剑出击!
清晨6点,唐河县法院广场上警灯闪烁,院党组副书记丁峰作动员讲话,伴随一声令下,6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既定目的地。
“老赖”送拘途中忙履行
“法官,别拘留、别拘留,我这就想办法筹钱......”。被执行人任某在送拘途中,神色慌张的向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偿还欠款。
张某与任某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任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本金31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任某未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照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任某也躲藏起来,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几经周折找到了藏匿在社旗县的被执行人,并在今晨的行动中将其拘传到唐河法院,向其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后果,但被执行人任某仍以各种理由、借口继续拖延,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干警果断向任某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宣布对其司法拘留的决定。
开始还不以为意的任某,在送拘途中,终于慌了神,得知自己将被拘留,急忙表示要与申请人沟通见面,愿意先履行部分欠款,希望不要拘留自己,最终任某当场履行6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鉴于任某积极履行义务,认错态度诚恳,唐河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
阻碍执行行不通,幡然悔过终履行
张某与郑某为人格权纠纷一案,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郑某鹏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张某顺经济损失22191.32元。判决生效后,郑某鹏未履行,张某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曾多次上门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履行。
在今晨的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可以主动履行义务,但郑某情绪激动,态度恶劣,说话蛮横无理,表示“就是没有钱,法院想怎样就怎样”。其父母更是无视执行干警的劝说,还欲使用暴力阻碍强制执行。随即,执行干警言辞坚决直陈利弊的向其下达了最后通牒,告知若继续妨碍执行,将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这时,郑某及其父母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场转账,履行完毕全部案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应保持理智,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任何一方阻碍执行,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至10月18日下午17点30分,唐河县法院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到案13人,现场履行5案,达成和解4案,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人,执行到位金额约105.3万元,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供稿: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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