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基层动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对此,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湖所的工作人员走入辖区内百大鲜生农贸市场,积极向市场内肉类食品销售商户宣传这一最新规定,并向商户强调《办法》实施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相关的投诉并且查实,将可以对销售者处以一定的行政处罚。经过宣传,商户均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
未来如果消费者发现有销售者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自己,可以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维权。
标签: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