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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生篡改女同学高考志愿”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湖北省招办已准备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7月5日光明网)
篡改同窗志愿,欲让他人落榜,如此损人不利己的案例又添一起。多年来,学生填志愿却“被志愿”的情况并不鲜见。揆诸过往案例,恶意篡改往往缘于三类原因,一是升学欲的过度异化,二是家庭、社会压力,三是校园摩擦引发的“同室操戈”。篡改志愿,谈不上“无知者无畏”,也不是以一句“恶作剧”就能轻易搪塞,于被改考生而言,志愿被改不啻一场无妄之灾。无论从动机或是行为来看,都很难给出这些侵权者法外开恩的同情分。在道德上,此种行为的荒谬和恶意显而易见;在法律上,亦是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志愿篡改案频发,自然是个道德命题,与时下的校园教育不无关联。但也应看到,篡改志愿除了与行为人恶意操作有关,也剥离不开报考系统安全漏洞之过。事关考生前途的志愿填报系统,何以被轻易“攻破”?根据此案报道情况来看,这位恶意篡改志愿的同学并非什么“技术黑客”,也没用上多高明的手段。仅仅是通过拍下同学的准考证号,多次试密登录后,就成功达到了篡改志愿的目的。单一密码验证带来的安全隐患可见一斑,这也无疑给别有用心者留下了可操作的灰色地带。
鉴于此类显而易见的安全风险,让技术验证机制追上网络安全新要求很有必要。比如,针对一些“弱口令”问题,系统要求的密码设置能否再复杂一些?又如,志愿改动后,能否让考生本人进行手机验证码、电子邮箱或刷脸验证?再如,出现异常IP地址登录时,系统能否有更加完备的预警机制?近些年来,高考考场防作弊的科技手段有了长足进步,指纹验证、人脸识别比对等手段齐齐上阵,在志愿填报这道升学的又一紧要关口上,技术手段没有理由不更新换代。
处置篡改行为绝不能高举轻放。就个案而言,依法处理、依法追责当然是必要的。但除此之外,技术防护机制、受害考生救济机制等等,也应是事后反思、补救的着力点。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付迎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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