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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公布。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将逐步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稳步提高噪声治污与监管水平,还城市以宁静,对于促销、广场舞等噪声扰民现象,有望实现“远程喊停”。
实施方案明确,在编制国土、交通等规划时,对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相关部门应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预留交通线路和两侧防护区域,从国土空间规划上严格预防噪声污染。
湖北将加强工业噪声日常监管,对超标排放噪声的企业,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对工业噪声扰民问题,具备立即停止扰民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噪声扰民行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打造行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典型;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噪声污染分区管控,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
严格机动车监管方面,全省将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依法查处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开展夜间“炸街”飙车专项整治。
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促销、广场舞、体育锻炼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湖北将加大管理力度;同时,根据需要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与当地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推进自动监测和远程监控设施建设,实现“远程喊停”。
今年底前,武汉将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与国家联网;2024年底前,省内重点城市完成相应工作。2025年1月1日起,全省17个重点城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公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功能区季度声环境质量状况、年度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年度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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