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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5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湖北将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整治的范围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工贸企业等。
整治事项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包括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等内容。
同时,需重点排查整治的事项还包括: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涉及使用储存《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包装,储存方式及消防要求,使用过程中是否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涉及制氢、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发生装置的工贸企业。是否落实防静电、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报警等安全措施;涉及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喷涂、清洗作业的企业。是否落实通风、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保护措施,严格用电和动火作业管理;涉及空分设施的企业。检维修作业是否落实风险辨识、作业审批制度,“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
此外,整治事项还包括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9项重点工作情况,具体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其他重点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省安办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全过程跟踪指导,组织专家开展明察暗访。
通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从业处罚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按照要求下达整改指令书和完成整改复查,形成闭环管理;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走形式走过场、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等问题,采取警示建议、约谈通报、督办问责等措施,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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