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资料图片)
通讯员 李艳 段文琦
3月20日,武汉市青山区一家物业公司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集体协商工资待遇,最终达成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7%等多项薪资共识,劳资双方当即签下了新的薪资合同。
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健康劳动关系,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市、区总工会的关切指导下,开展了2023年度集体协商会议。
职工与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待遇(通讯员供图)
“建议企业将职工工资构成比例调整为30%基本工资加70%绩效考核工资。”“职工无法调休的情况下,加班工资如何发放?”“企业效益增长,职工最低薪酬标准能否上调?”3月20日,在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集体协商会现场,职工代表们踊跃提议。
企业代表们逐一回应,双方代表就收入分配、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医疗互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协商,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协商会在平等、和谐的氛围中达成了共识:2023年度职工工资构成比例由原来的20%基本工资加80绩效考核工资,调整为30%基本工资加70%绩效考核工资;职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2023年度公司职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7%;职工最低应发工资由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10元/月,调整为不低于2078元/月;企业为职工统一购买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费用由企业与职工各承担50%。协商结果得到与会职工代表的一致好评。
职工与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待遇
“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企业才能获得良好发展。集体协商工作为企业和职工搭建了沟通、对话的平台,充分调动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公司将继续以提升职工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打造‘企业为我,我为企业’双向奔赴的良好局面。”兴城物业公司负责人彭海霞深有体会地说。
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百家宣传示范单位”“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武汉市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多次为职工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全方位了解员工家庭的生活、工作状况,努力为员工排忧解难,持续扩大职工保障覆盖面。
劳资双方达成共识
青山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集体协商工作在青山区百人企业中要求覆盖89%,集体协商是创新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通过圆桌上的平等协商提高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广度、深度,各街道、单位要学习优秀企业,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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