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家退市股落定。2月8日,*ST凯乐公告称,当日收到上交所《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因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于2月15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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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年报披露季,A股上市公司新一轮“淘汰”拉开序幕。自2020年退市新规发布以来,“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正在加快形成。2022年,A股强制退市公司数量达42家,创历史新高,其中39家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占比超过九成。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近年来,在A股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监管层出台了退市新规,A股市场“只进不出”的局面被打破,退市公司数量保持高速增长,A股精准打击“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面注册制下,预计有更多严格的退市制度完善落地,A股退市“常态化”是大势所趋。
*ST凯乐触及多项退市指标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ST凯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此外,*ST凯乐还触及多项退市指标。1月13日,*ST凯乐发布2022年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亏损21.54亿元至23.22亿元,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亏损18.15亿元。同时,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8亿元到亏损5.07亿元。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公司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除了触及财务退市指标之外,*ST凯乐还涉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2022年12月3日,*ST凯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因“专网通信案”,*ST凯乐2016年至2020年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12.25亿元,虚增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99%、73.31%、86.32%、85.85%和91.13%;合计虚增利润总额59.3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97%、99.99%、144.84%、183.71%和247.45%。此外,*ST凯乐5年间合计虚增营业成本443.52亿元,合计虚增研发费用9.37亿元。
多家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随着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预告的披露,还有不少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浮出水面。
除*ST凯乐外,*ST金洲也已经锁定面值退市。2023年2月2日晚间,*ST金洲公告表示,截至2023年2月2日,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交易类退市规定。根据相关规则,该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周五)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月3日,*ST科林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决定书,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未获深交所审核同意。深交所表示,*ST科林未在2023年2月1日前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公告并提供完整、准确的补充材料,本所继续对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审核。由此,*ST科林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并于2023年2月3日起停牌。
另外,还有多家ST公司今年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包括*ST辅仁、*ST西源、*ST荣华等。
*ST辅仁发布的业绩预报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约为22.5亿元到26.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将亏损约为19.7亿元到23.7亿元。*ST辅仁提示称,公司预计2022年期末净资产为-14.8亿元至-18.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受到关注的还有“科创板退市第一股” *ST紫晶。*ST紫晶1月31日公告表示,公司因违规担保、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2021年度大额销售退回、前期保留意见事项影响本期尚未消除、无法评估或有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尚未完全解决前述事项。若公司出现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零容忍”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近年来,沪深交易所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日前,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了2022年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情况。
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全年共发出纪律处分决定186份,同比增加21%,发出书面警示决定189份,同比增加17%,发出口头警示322次;涉及上市公司224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3人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98人,一般股东81人次。
深交所全年共针对各类违规主体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65份,同比增长约17%。处分证券发行人143家次、其他责任人员908人次,同比增长约7%。清晰传递“零容忍”理念,切实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良好市场生态。
财务造假等恶性违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出重拳、用重典。上交所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恶性违规,做到每案必究、每罚必严。对财务造假、占用担保未及时整改的,予以公开谴责,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采取公开认定。深交所始终保持追责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理ST柏龙、宁波东力、科融环境等财务造假案件18单,同比增长80%。对涉案的77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17名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打击力度和震慑效应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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