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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2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 雷宇)武汉市政府今天发布《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住房限购区域购房的居民家庭可新增一个购房资格”。
通知提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房价和新房库存情况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在武汉市住房限购区域购房的居民家庭可新增一个购房资格,在非限购区域拥有的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认定套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实行购房资格“承诺办、容缺办”。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在重点监管资金中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标签: 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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