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快讯 > 滚动 >

巴东警方抓获一多次偷高档白酒的聋哑人,法院审判时聘请手语老师现场翻译

时间 2022-11-08 21:58:34 来源:杨祖宝  


【资料图】

近日,巴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简单却又特殊的盗窃案。说简单,是因为案情并不复杂;说特殊,是因为被告人是聋哑人。

为充分保障聋哑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面客观真实了解案件事实,办案法官通过巴东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并从巴东县特殊教育学校聘请手语老师全程现场翻译。

“我虽然犯了罪应该受到惩罚,但在巴东法院,我感受更多的是尊重和温暖。我服从判决,不上诉。”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聂某对办案法官竖起大拇指,充满感激地“说”。

1991年出生的聂某系聋哑人,曾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22年5月15日至16日,聂某勾结熊某、唐某(均已另案处理),先后到宜昌市秭归县、恩施州巴东县多次盗窃白酒共计12瓶,价值7577元。5月16日17时许,聂某等三人驾驶车辆从巴东县到建始县,由唐某望风,聂某、熊某在建始县中百仓储超市盗窃剑南柔钻白酒2瓶,后在离开时被超市服务员发现,熊某遂支付白酒价款1196元。5月17日,聂某等三人被巴东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庭审中,考虑到聂某为聋哑人,办案法官特意放缓庭审速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适中的语速,控制庭审节奏,确保手语老师准确翻译法官的询问内容,并将聂某的真实意思准确地传达给法官。手语老师同步准确翻译,架起一座无障碍交流的桥梁,让聂某的陈述权、知情权在庭审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也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持。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以“无声”的方式彰显“看得着、听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

法院审理后认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聂某多次盗窃且有犯罪前科,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聂某系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员,其盗窃的白酒已被侦查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受害人的损失已得到弥补,聂某有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法院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后,以盗窃罪,判处聂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巴东法院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聋哑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被告人无障碍参加诉讼活动,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又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法与情的有机结合。”宣判后,聂某的辩护律师如此称赞。聂某也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标签: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