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快讯 > 滚动 >

全球关注:全国首起,“探店”营销视频不标识“广告”,罚款1万元

时间 2023-06-13 13:00:58 来源:36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国首起,“探店”营销视频不标识“广告”,罚款1万元

据新华网报道,湖北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现湖北某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营销视频并未标识“广告”,因此作出1万元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全国首起达人探店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案例。

据了解,涉事公司是某社交平台授权服务商,通过与相关商户签订互联网广告推广协议后,寻找达人为商家拍摄相关探店短视频,在达人平台号附加购物链接后进行发布,但相关推广短视频并未标明“广告”。

消费者通过短视频附加的购物链接产生消费后,该公司从商家处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推广费用。

据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东为表示,构成商业广告的达人探店、达人种草内容不显著标明“广告”,会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因为消费者很难辨别视频是商业广告内容还是博主信息内容,产生消费后发现与事实不符,不仅会引发对于博主、平台的不信任,长此以往也会让受众对于社会诚信体系产生质疑。此外,广告主更多选择非广告标识的种草模式,对于正常的广告模式和标明广告的种草模式也是一种冲击,会有更多广告主倾向于向不做标识的内容进行投放,博主也希望不标明“广告”而获得更多短期收益。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则明确提出,接下来将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探店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规范探店行为。

标签: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