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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7日讯(记者李佳)6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光斌介绍,我省出台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是指对部分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通过价格杠杆,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降低车辆通行费用,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此次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主要有:1.对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属及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2.对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8折优惠。3.对进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4.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试点在部分高速公路给予通行费10%~30%的优惠。
据介绍,上述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利于降低车辆通行费用,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公路运输提质增效,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有利于科学引导和调节交通流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网的网络效益,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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