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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张港法庭:躬行实践助力基层治理,笃行致远聚力乡村振兴

时间 2023-06-07 18:06:05 来源:湖北省天门人民法院  

天门法院张港法庭:躬行实践助力基层治理,笃行致远聚力乡村振兴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审判的最前端、化解矛盾的第一线,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近年来,天门法院张港法庭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与其他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共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融入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框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

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依法办案中融入基层治理


(资料图)

妥善处理民生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家事纠纷、邻里纠纷、农村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易发多发案件,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已审理上述类型案件112件,审结98件,当事人调解或撤诉65件,调撤率达66.3%。

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及时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确保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受到有效保护。2022年以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审理变更留守儿童抚养权及抚养费纠纷27件,为农村留守老人书写诉状11次,协调在外务工儿女为留守老人给付赡养费20000余元。

在审理王某(女)与曹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庭审查明王某被确诊慢性乙肝,需常年看病治疗,其只能通过网络贷款的方式进行资金周转。承办法官范蕾蕾多次尝试与曹某联系,在电话里耐心向曹某说明王某面临资金困难的现实问题,释明夫妻之间应互尽帮扶义务的法律规定,并组织双方交换子女抚养的意见。最终,曹某同意调解离婚,并决定自行抚养小女儿,无需王某承担小女儿的抚养费,纠纷圆满化解。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搭建法庭与乡镇、村(社区)共谋、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司法治理平台,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建立由法官、村(社区)书记、综治调解员参与的多元调解体系。截至目前,张港法庭干警参与村(社区)诉前调解28次,与村(社区)书记、综治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31件。

判后答疑定分止争。耐心细致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工作,疏通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过程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既解法结也解心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家事纠纷,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调解,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有执行标的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及时督促败诉方履行金额给付义务。

二、始终坚持为地方党委建言献策,在服务大局中助推乡村振兴

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借助基层党组织制度优势,融合基层人民政府、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力量,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张港法庭已向汪场镇、张港镇、蒋湖农场等地方党委主动汇报案件14次,建言献策7条,参与信访矛盾化解10件。

省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叶泽林一行到汪场镇方桥村调研平安建设联系点相关情况。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华忠一行走访调研汪场镇平安法治建设情况,实地考察了天门法院驻汪场镇巡回审判点、方桥村法官工作室等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在审理张某诉汪场镇江桥村委会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庭坚持“调解当先、判决兜底”的审理原则,组织双方开庭后,法庭负责人范蕾蕾积极向汪场镇党委汇报案件情况,讨论村级债务的化解方案,协调统一各方的意见,最后与汪场镇党委政府共同促成了张某与江桥村委会签订调解协议,实现以调解方式结案。事后,汪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尧对本案给予了高度评价:“党委政府与法庭积极沟通,携手推进矛盾纠纷和平化解,让我们看到了法庭在基层治理体系中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与法庭的联络合作,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辖区内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通过诊断诉讼风险、提供法律援助等,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张港法庭走访张港镇天发建材有限公司、汪场镇顾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13次,发放依法治企宣传单400余份,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6次。

在审理某建筑公司与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辖区企业,且标的争议不大,为维护两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庭积极协调双方交换意见,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到场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促成了本案的成功调解。

审慎处理涉农案件。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案件加强司法研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激发致富活力。依托“庭室站点”拓展司法服务链条,在“法治护春耕”活动月中,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半夏种植合作社、花菜种植合作社等辖区重点农业专业合作社,了解合作社生产经营状况,提供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指导。

三、始终坚持乡风文明建设内核,在共建共治中推进共同缔造

法治赋能村民自治。发挥“乡土司法”的特色和优势,因村制宜指导当地居民完善自治章程,把道德规范和法治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因势利导,以法治契约精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通过走访辖区各村委会,决定在方桥村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截至目前,指导方桥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12条,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34人次,发放法治宣传册200余份,获得当地村民一致好评。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案件,以巡回审判方式开展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厚植“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沃土。今年以来,已在蒋场镇、汪场镇、蒋湖农场三地巡回审判点审理涉抚养费、赡养费、排除妨害等纠纷11件,就地调解8件。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挖“三农”审判案例资源,依托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送法下乡、送法入校,通过现场普法,以案说法,强化基层法治观念,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至目前,在辖区镇综治中心、村委会开展以案说法4次,在汪场小学、蒋场小学等场所开展各类普法课堂8次。

天门法院张港法庭将继续发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耕诉源治理,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辖区高质量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编辑:姚学妍

核稿:范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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