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邵乐希 甘师凯 刘海
实习生 宋珍妮 闫世超
(资料图片)
罂粟又称“罪恶之花”,是国家明令禁止私种的毒品原植物。近日,武汉青山警方发现有人在小区天台上非法种植罂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
4月26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冶金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小区疑似有住户在楼栋天台上种植罂粟。民警汪凯、李文方迅速驾车赶到现场,并与冶金街工作人员和青山公安禁毒大队取得联系。
“你看这些罂粟都已经结果了。”在小区单元楼楼顶,民警汪凯一眼就认出了罂粟。顺着民警手指的方向,可以看到天台的角落摆放着一些泡沫箱,里面种植着罂粟,并被人用木架固定住。
“谁种的罂粟?”民警汪凯顺着浇灌罂粟用的软水管找到了楼下的一家住户彭某,青山公安禁毒大队民警现场检验后,确认其种植的正是罂粟。
“这些罂粟正处于结果期,再过几天到了落种期,就可以收获了。”当天,在街道工作人员见证下,民警现场铲除了非法私种的罂粟。民警经现场清点,共查获28株罂粟。
嫌疑人彭某交代,他从老家朋友处拿了一些植物种子回家种,不知道这些东西是罂粟,只知道开花好看就当景观植物,没想触犯了法律。目前,彭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青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武汉青山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种植贩卖罂粟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武汉青山警方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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