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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发布《武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南涉及建筑防火、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气等多个方面。
指南中提出,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32m的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在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楼层设置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功能时变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要求增设消防电梯;在5层及以上建筑内增设老年人照料设施要求增设消防电梯。
据悉,本指南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结合消防审验工作实践,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珈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
原网址:http://cjw.wuhan.gov.cn/zwgk_11915/zcfgyjd_11923/tzgg_11932/202304/t20230425_2191679.html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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