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是公司的“子女”,也不是公司的“奴隶”,公司没有对员工生杀予夺的权力。不能因为一纸劳动合同、一些劳动报酬,劳动者就必须把自己的基本权利如数上交,任人宰割
据报道,近日,一份山东某公司倡导职工在工作中谨言慎行的文件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普遍关注。其中表示:“相关部门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调取微信、电话、手机摄像头等数据。”日前,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文件属实。“在拟稿和审核的时候把关不严,表述不当,第一时间已撤回文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公司方面看来,自己是员工的“大家长”,为了公司的利益需要,查看员工的手机数据,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好像发出了这份通知,就拥有了高高在上的“检查权”,员工必须服从。对员工来说,服从公司通知要求,交出自己的手机接受检查,也体现了对公司的忠诚度。
问题在于,员工不是公司的“家奴”,公司没有对员工生杀予夺的权力。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员工的法律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给付一定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不能因为一纸劳动合同、一些劳动报酬,劳动者就必须把自己的基本权利如数上交,任人宰割。
必须引起正视的是,在员工的手机中,有大量的个人信息以及个人隐私,这些都属于法律严格保护的范围。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退一步说,就算公司是国家执法机关,在检查公民物品时,也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的程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一旦突破权力界限,就会构成违法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文查看员工手机,如此荒诞不经之事,翻看报道却发现类似问题不在少数。前段时间,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无独有偶,还有公司擅自恢复员工工作电脑上已删除的聊天记录,以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名,不续合同。
乱象并非偶然,从中暴露出有关企业法治意识淡漠、人本观念缺失的短板缺项。再看前述通知,“不利于公司的话不说,不利于公司的事不做”,这样粗糙蛮横的言语,折射出浓厚的“家公司”色彩,与法治要求相去甚远。查员工手机,明明是涉嫌违法的行为,但公司并未能觉察不妥,反而发文强调。一家市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无可厚非,防范商业机密被他人窃取也在情理之中,但无视法律规定,无视员工权利,只会适得其反。
权利需要维护。面对侵蚀公民权利的随意查手机行为,员工应勇于抗争、善于依法维权。也应看到,相比公司的庞大多金,个人力量毕竟有限,从社会舆论到有关职能部门,应为他们撑腰,提供有力支持。作为当事人的企业,也有必要看清红线、严守边界,以人为本、爱护员工,这样才能行稳致远。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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