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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4月7日,2023年武汉分配生招录政策出台。九派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和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正式开始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据介绍,学生申请分配生资格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二是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值得注意的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各区教育局根据2023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将名额均衡分配至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名单,学生申请分配生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招生名额及有关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九派新闻了解到,已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获资格所对应的高中学校;获得第二批次学校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分配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同时,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获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获得分配生资格但未能以分配生录取的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此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具体推荐程序可上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查询。
九派新闻记者王晶 通讯员邹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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