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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鹤峰县检察院受邀到鹤峰县容美镇派出所进行业务培训,助力提高该所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培训中,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武云从到案经过的制作、户籍证明的出具、前科资料的收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证据标准的把握、证据的合法性等五个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具体案例和自己的工作经验,对刑事案件办理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本次授课既有法律依据,又有案例讲解,更有多年办案经验的传授,内容丰富具体,对我们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容美镇派出所的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授课的内容,并将其应用在自己平时执法办案工作中,切实提高自己的执法办案水平。”鹤峰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贤臣表示。
本次业务培训系该院与县公安局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一个工作缩影,该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可以不定期举办检警同堂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庭审观摩、案件评查,适时联合编发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促进检警业务能力共同提升。
据了解,11月10日,鹤峰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旨在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该实施细则共28条,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落实该细则过程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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