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新型的发明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曾经的已有技能相比,有杰出的本质性特色和明显前进;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曾经的已有技能相比,有本质性特色和前进。对发明强调了杰出的本质性特色和明显前进;,而对实用新型只提本质性特色和前进;。明显,发明的发明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规模小于发明
因为发明是对产品、办法或许其改善所提出的新的技能计划,所以,发明可所以产品发明,又可所以办法发明,还可所以改善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所以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并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则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取得专利权。可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规模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许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能计划。这样,各种制作办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起,与形状、构造或其组无关的产品也不行能有实用新型发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规模比发明狭隘得多,只是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改造规划。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则,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则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发明进程要简略、简单,发挥效益的时刻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则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批阅进程比发明专利简略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则,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开始检查以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本质检查,即可布告,并告诉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有必要通过本质检查,无论是检查的手续和时刻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
二、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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