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治疗设定都是什么?
对症治疗(symptomatic treatment)是指用药的目的在于改善症状称为对症治疗,或称治标。对症治疗虽然不能根除病因,但是在诊断未明或病因暂时未明时无法根治的疾病却是必不可少的。在临床上,某些重危急症如休克、惊厥、心力衰竭、高热、剧痛时,对症治疗可能比对因治疗更为迫切。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同时进行。
临床实践都是什么意思?
临床上,无论中医证候或中医、西医的病名,对于患者而言,都是医生的主观思维对疾病现象进行区分的“符号”,患者最大的愿望和要求,是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解除自身的痛苦症状[4-5]。患者的症状,有些不一定是主诉,不一定是疾病或证候确定的主要依据,但却是患者的主要痛苦;有些症状的缓解与否,与疾病的预后甚至没有丝毫关系,但却为患者及其家属的主要诉求;有一部分案例,审不清是何因,诊不明是何病,辨不准是何证,可选择的也仅有缓解症状的对症治疗。如癌症晚期,可能病因清楚、病名确切、证候清晰,我们却无能为力,无论中医或西医,对症治疗当为首选。如发热患者,体温超过39℃会严重影响人体生理功能,立即采取退热措施在所必然。针对“疾病本质”的治疗固然重要,无奈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却难以回避,虽为权宜之法,但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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