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的申请办法:
首先,由父母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是户口页,向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然后,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
最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当事人可以向原签发单位申请出具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即可补领出生证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