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一性两化’争创一流执行质效”活动要求,加强“荆楚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的强力攻势,全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期,汉江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资料图片)
汉江中院
5月5日上午,汉江中院组织召开汉江两级法院执行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认真总结近期汉江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客观分析目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理清思路、提振信心,并就落实好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斌出席会议并就近期执行重点工作作具体部署。
善意执行服务地方经济 共同缔造化解涉企纠纷
“感谢汉江中院的有力执行举措,为我司执行到位5300余万元的执行款,帮助企业回笼资金,缓解了经营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良性经营。”
近日,中核二三公司总经理一行从内蒙古不远万里到汉江中院,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表达对汉江中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赞扬。
申请执行人中核二三公司与被执行人仙桃某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能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核二三公司向汉江中院申请执行,案件标的为4239.99万元及利息。
汉江中院秉承化解企业纠纷与护航企业发展并重的理念,与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司法所紧密联系,共同把脉企业发展前景,通过多轮磋商,最终确定保障新能源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将其预期收益作为执行标的,分批次执行给中核二三公司的执行方案。此后,汉江中院分批执行到位5300余万元,将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件的协调执行,既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又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全部案款,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申请人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企业良性发展,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赠送锦旗的画面。
仙桃法院
“开始执行,出发!”随着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昊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主动出击,尽锐出战,彰显“荆楚雷霆2023”执行声威。
01
全速出击 30分钟拘留4人
“张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现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话音刚落,法警迅速将其戴上手铐。依据前期蹲守摸排线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张某上班途中,将其逮了个正着。而此时,另一名被执行人刘某也在家门口与执行干警“偶遇”。不到半小时,兵分三路的执行小组频传捷报,已对4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将被执行人送回羁押室后,执行干警们再次集结出发,踏上“猎赖”征程。
02
巧使妙计 静待“老赖”投网
“小梁,公司的电线出了点问题,辛苦你来一趟。”被执行人梁某作为该公司电工,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却被蹲守在公司的执行干警当场抓获。
执行干警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到达仙桃某通信公司后,得知被执行人梁某是弹性工作,当即与该公司负责人商议,能否协助配合执行,以工作之名通知梁某到岗。于是,便有了开头这一幕。
面对亮晃晃的“银手铐”,被执行人梁某马上转变态度,当场联系朋友筹措全部案款16325元支付至申请执行人,并缴纳罚金1000元,该案顺利执结。
03
精准布控 “老赖”无处遁形
在某交易市场,被执行人彭某刚收了一批藕带,正坐在桌前核对账款。彭某刚放下笔抬头一看,发现已被执行干警团团围住。
彭某作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拒接电话、拒不露面,常以在外收购藕带为由与执行干警打“游击”。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后,执行干警当即制定预案、确保出击必中。
“我不是不还,主要是因外欠款没有到位,这货也是替别人收的。”坐进羁押室的彭某仍是借口不断,拒不还款。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彭某现已被羁押至仙桃市拘留所。
04
法“警”联动 上门签收“老赖”
“你好,这里是彭场派出所,被执行人周某正在我所。”傍晚18时,执行干警接到彭场派出所民警电话后,连忙前往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周某控制,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
原来,执行干警们在早上9时前往被执行人周某家中,却扑了空,多次敲门始终无人回应。申请执行人刘某在下午偶然间看见被执行人周某身影,当即上前与周某沟通,要求其还钱,周某言辞激烈,不愿意支付案款,后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被带至彭场派出所。执行干警赶赴后,顺利将被执行人周某带回并完成体检工作,现周某已羁押至仙桃市拘留所。
05
执行战果
从日出而行到日暮而归,从城市街道到乡村田野,执行干警步履不止,分秒必争。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对21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到位金额49.6万元。
潜江法院
5月8日上午,潜江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世平带领执行干警,直奔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执行现场一线,针对3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据悉,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与马某某、范某某、杨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案,经过潜江法院一审,汉江中院二审,判决刘某某、李某某向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支付管理费用和租金共计81161.67 元及利息;判决马某某向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支付管理费用和租金共计45805.67 元及利息;范某某、杨某某向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支付管理费用和租金共计35041.97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马某某等5人到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湖北省国营总口农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马某某等5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果,5名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推诿,鉴于5人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消极态度,法院依法对其实施拘留。
此次强制执行有效实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接下来,潜江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雷霆执行2023”执行行动,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以“共同缔造”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彰显司法权威,为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贡献法治力量!
天门法院
01
出尔反尔总失信?——拘留
张某与朱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张某于2022年9月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8万余元。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联系朱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朱某表示自己经济条件不好,希望能够分期支付赔偿款,请求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朱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张某再次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找到朱某耐心劝说教育,但朱某仍然没有支付赔偿款的意向,天门法院依法对其予以拘留。
02
善意执行有温度!——和解
罗某与刘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天门法院于2021年立案执行,执行人员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多次给刘某做工作,但刘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刘某当时正值哺乳期,天门法院未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2023年,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人员走访得知刘某的孩子现由其母亲代为照看,遂依法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人员耐心劝解下,刘某同意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赔偿全部款项,双方和解结案。
03
“亮剑”执行见成效!——点赞
代某与邹某、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天门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邹某、叶某偿还代某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因邹某、叶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代某遂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邹某、叶某表示待自家生意经营有盈余后一定偿还借款,但需要给予其多一点时间筹措资金,希望法院能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经调解,达成执行和解后,二被执行人却表示生意经营依然惨淡,难以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期履行义务。经代某申请,天门法院依法对二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压力,二被执行人当即偿还了借款及利息,该案顺利执结。
4月24日,代某将印有“执法亮剑显神威,谷雨扫赖见成效”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为天门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来源:汉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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