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快讯 > 滚动 >

保险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是什么?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时间 2023-05-08 13:31:44 来源:法律网  

一、保险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

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第二,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与保险人之间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此外,保险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按照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

(1)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否则会引起保险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主体合意: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合意,而且合意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基础上的合意,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合意。

(3)客体合法:投保人对于投保的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有所主张,为法律所保护,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合同内容合法。

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内容 保险形式 保险凭证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