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
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第二,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与保险人之间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此外,保险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按照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
(1)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否则会引起保险合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主体合意: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合意,而且合意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基础上的合意,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合意。
(3)客体合法:投保人对于投保的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有所主张,为法律所保护,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合同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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