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新股的条件
增发新股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3.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5.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7.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等情形。
9.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增发新股怎么定价
增发新股定价即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根据规定,股票增发的价格是不得低于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找法网提醒,有定向增发这一情况,股票定向增发则又被称为非公开增发,这种情况下发行价格是不能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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